2025年7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永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赣吉发〔2025〕1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吉安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炒股配资评测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评分*
评论内容*
你的昵称*
你的邮箱*